《山西省旅游条例》2018年正式实施
更新时间:2018-01-06 小编:晋行记 0 611
12月27日,《山西省旅游条例》出台,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旨在更好的宣传法规,促进法规的贯彻实施,推动山西省旅游业的发展。山西是个旅游大省,历史文化底蕴深厚,旅游资源相当丰富,旅游产业是山西的战略性支柱产业,占全省GDP的10%以上,所以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旅游产业...
12月27日,《山西省旅游条例》出台,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《条例》旨在更好的宣传法规,促进法规的贯彻实施,推动山西省旅游业的发展。
山西是个旅游大省,历史文化底蕴深厚,旅游资源相当丰富,旅游产业是山西的战略性支柱产业,占全省GDP的10%以上,所以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旅游产业的繁荣发展非常重视。
《山西省旅游条例》,不仅对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从业者进行了明确的规范,对游客的合法权益也有了权威的保障。
《条例》明确规定,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应当规划先行、保护优先、有序开发、合理利用。鼓励利用工业遗址、废弃矿山、荒山荒地、荒坡荒滩等开发旅游项目。要根据本地实际,发展文化旅游、红色旅游、工业旅游、生态旅游、乡村旅游、体育旅游等特色旅游。
山西是个文化大省,拥有华夏文明5000年的丰厚历史文化资源,所以,文化旅游是山西旅游产业的主打产品,要根据历史人文资源,发展文化旅游。依托黄河文明、长城边塞、宗教古建、晋商民俗、寻根觅祖、古城古镇、传统村落、名人故居、非遗项目等文化旅游资源,培育文化旅游品牌。
2、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,明确旅游者应当履行的义务。
《条例》明确规定了旅游者应当享受的七项权利,其中包括与游客切身利益相关的,也是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,比如:
自主选择旅游产品、旅游经营者、旅游服务方式和服务项目,拒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销售和服务;
人身、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或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或者依法获得赔偿;
对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等。
《条例》还规定了旅游者在履行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七项义务,包括:
遵守法律法规、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,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;
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,爱护旅游设施,不得在景区内刻划、涂污;
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,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等。
《条例》还规定了旅游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,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。旅游经营者要遵守七项规定,包括:诚信经营,明码标价,公平交易;提示安全注意事项;不得纠缠、诱骗、强制、胁迫游客购买商品等。对于职能部门,若接到旅游者旅途中的投诉举报,受理机构收到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决定;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,应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有关地区、部门处理并向投诉者告知。
各职能部门不但要对旅游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,更主要的是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以及合法权益。
新年伊始,有了《山西省旅游条例》的保驾护航,当您再来山西旅游时,质量有提高,利益有保障,投诉有门道,问题有反馈,不再有后顾之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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